可交换私募债是指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非公开发行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公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能超过二百人。
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或可交债,ExchangeabeBond,简称EB)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发行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存量股票作为质押,如果换股则实现了换股减持,如果赎回或者回售则实现了低息融资。
可交换私募债又被称为私募EB,具体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或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东依法非公开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的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