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出台《办法》支持技术交易市场

日前,记者从南昌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动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政策引导,支持技术交易市场,激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南昌市科技局制定出台了《南昌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对科技成果受让方,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万元

据了解,南昌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资金采用事后补助或奖励的方式进行拨付。对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成果转让方、受让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暨“洪城之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昌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重点新产品等进行政策性后补助或奖励。补助、奖励对象为在南昌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办法》提到,对科技成果受让方,按其技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的3%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万元,同一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200万元。对科技成果转让方,按其技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万元,同一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100万元。对促成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其促进技术交易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万元,同一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100万元。

此外,《办法》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合同登记,企事业单位上一年度完成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累计登记额在2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1000万元-5000万元(含)的、5000万元-1亿元(含)的、1亿元以上的,分别按3%。、2%。、1%。、0.5%。的超额累进率予以资金补助。

记者了解到,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暨“洪城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含进入决赛阶段项目)并在南昌市实施产业化的项目,符合南昌市重大科技项目刚性条件的,可直接纳入南昌市重大科技项目管理,享受南昌市重大科技项目相关政策。

对经南昌市科技局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其孵化企业在孵期间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孵化成功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2万元补助的标准给予运营机构奖励,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通过验收的省级重点新产品并形成产业化的,按照每项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申报技术奖励补助须符合3个条件

据悉,申报技术交易受让方、转让方以及技术合同登记补助的技术交易必须符合3个条件:技术交易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内容属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5号)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界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范围;技术交易合同必须经所在地技术合同登记部门认定登记、盖章;技术交易为非百分百关联交易,技术交易合同中各方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孵化企业在孵期间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企业必须已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年以上。此外,申报省级重点新产品补助项目必须是上年度通过验收并形成一定销售规模的新产品。

据了解,南昌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的申报大致流程如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材料受理及审核工作由南昌市科技局组织,补助申请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审核的方式。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南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http://m.ncskj.cn)中的“项目申报入口”填报相关材料,并提交审核。(南昌日报记者余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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