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身证明,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A/未婚者: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B/离婚者:还需要提供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予出具证明书的通知》)(法民发〔1991〕10 月24 日文件)

C/丧偶者:还需要提供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

D/代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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