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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联社,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6月1日裁定韩国和日本政府2015年签署的《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有关谈判文件保密为妥。
律师宋基昊于2016年2月针对外交部长官提起诉讼,要求公开2015年《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谈判文件,大法院当天就此案作出最终裁决。一审法院裁定政府应公开有关文件,二审则推翻一审判决,裁定不公开文件妥当。
大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日军慰安妇受害者协议是外交部与日本政府谈判的结果,不将以非公开形式进行的外交谈判成果公之于众的利益更大,二审判决驳回原告请求之举正确,应予维持。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