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据哈通社5月31日消息,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在政务公开网发布了的联合命令草案。

草案规定,禁止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用不符合标准的汽油罐出口汽油、柴油和部分石油产品,为期六个月。

航空燃油样品和用于工业生产和科学研究的航空燃油(出示相关函件情况下)出口不受限制。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