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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2月13日,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官网发布消息,双方当天就建立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达成临时协议,拟根据进口商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对商品征收碳关税。
根据这项协议,碳边界调整机制在初期将涵盖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氢气等生产过程碳密集型且碳泄露风险较大的行业,分阶段充分实施后,将涉及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覆盖行业50%以上的碳排放量。
该机制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启动过渡期试运行。在过渡期间,货物进口商只需报告其进口商品中的温室气体直接排放量,而无需进行任何财务支付或调整。
在过渡期结束、正式生效之前,将对碳边界调整机制过渡阶段的运行进行审查,评估是否将范围扩大到其他有碳泄漏风险的商品,如有机化学品和聚合物等,目标是到2030年将碳排放交易体系涵盖的所有商品包括在内。此外,还将评估将温室气体间接排放量也纳入该机制范围的方法,以及包括更多下游产品的可能性。
据悉,碳边界调整机制在运行方面的技术细节还有待最终确定,此后需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批准相关法规方能正式生效。此外,还需等待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削减免费配额细则的确定,本周也将举行相关谈判。因此,欧盟碳关税正式生效的时间还有待商榷。
欧洲议会表示,这是首个有关征收碳关税的协议,该机制将激励非欧盟国家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积极性。欧盟理事会也表示,碳边界调整机制将为进入欧盟的碳密集型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碳合理定价,进而鼓励非欧盟国家的清洁工业生产。
但外界对欧盟开征碳关税是否符合现行贸易规则存有疑虑。有分析指出,欧盟的碳关税政策,旨在防止欧盟本土公司为了避免严格的碳排放控制政策而进行产业外迁,通过设立绿色贸易壁垒来增强自身产业的竞争力。欧盟很多贸易伙伴也强调碳边界调整机制应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国际气候协定兼容,否则会加剧贸易保护主义风险。
不过,欧盟方面表示,碳边界调整机制的设计完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并强调,为了避免对欧盟产业的双重保护,该机制过渡期的长度和逐步实施碳边界调整机制的进程,将与逐步取消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下的免费碳配额相联系。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