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0日通报继续对进口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暂时免征关税和增值税,有效期延至今年12月31日。
欧盟委员会当日在一份公告中称,鉴于欧盟成员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仍面临挑战,从第三国进口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仍十分重要,欧盟决定将免税有效期从今年的4月30日延至12月31日,从而继续为成员国提供财政支持,帮助医护人员和患者获取口罩、呼吸机等急需的抗疫物资。
去年4月新冠肺炎疫情在欧洲蔓延之际,欧盟应所有成员国请求,决定对进口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暂时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免税期从2020年1月30日算起,有效期为六个月但可视情延长,其后欧盟于去年7月和10月两度延长免税有效期。
目前除对进口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去年12月欧盟决定对新冠疫苗、病毒检测试剂盒以及相关服务减免增值税;本月12日,欧盟决定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范围,提议对疫情期间欧盟分发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免征增值税,相关提案如顺利获批,免税期将从今年1月1日算起。(记者 德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