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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乡村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定标准》)及其评分细则印发,对我省乡村旅游度假区的定义、基本要求、评定内容、评分细则等作出了规定,将助力打造国内外游客共享的高质量乡村度假目的地,推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和乡村振兴。
《评定标准》显示,乡村旅游度假区必备条件包括以村域或具有一定规模的乡村空间为载体,空间边界明确,面积不少于3平方公里;具备良好的度假旅游资源;具有统筹管理机构与有效运作模式;制定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能够提供较高质量的度假产品与服务;具有保障农民稳定增收的发展模式;旅游和相关项目用地与建设行为合法合规等。
《评定标准》将从度假资源与环境、度假产品与业态、旅游公共服务、运营管理、市场结构与影响、综合效益等6个方面,采取分项检查评分后计算总分的方法对我省乡村旅游度假区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