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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动产抵押登记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业务联办有关事项,包括缩短业务办理时限,自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通过其信息系统推送抵押(含预抵押)申请材料之时起计算办理用时,确保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含预抵押)业务。

通知明确,各单位将统一业务受理材料及审核审批工作要求,通过线上联办方式开展抵押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及其受委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实现抵押联办业务线上办、无纸化审批。

对于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电子证照的购房合同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受委托银行应自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之日起1个月内将购房合同纸质材料移交至不动产登记部门予以归档。各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专人对接联办业务,加强业务跟踪督办、限时办结。

此外,通知要求各单位应主动加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信息系统对接管理,优化审批方式,逐步由线上人工审核转变为系统免审自动办结,进一步提升联办业务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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