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4月1日召开广东省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拟安排审议法规案项目23件,其中继续审议的法规案5件,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8件。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显示,上述23件法规案项目涉及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涉及人力资源市场、土地管理、中医药等同民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涉及社会信用、文明行为、司法鉴定管理等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治理方面的立法。

记者注意到,拟安排初次审议的18件法规案中,包括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

此外,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安排预备审议法规案项目25件,其中包括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广东省海岛管理条例等。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还提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立法,对大湾区建设涉及的相关法规和立法问题,及时开展重点研究,积极推进立法进程,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

同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要发挥经济特区立法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支持深圳深入研究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等领域进行探索,拿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立法成果。

此次会议向第二批广东省立法工作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专业人才代表颁发了证书。据悉,第二批立法工作人才共有74名。(记者 程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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