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为保障广大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教育局开展了秋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伊始,为促进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规范化、现代化,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食品药品百日攻坚”行动和“守查保”活动,联合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驻在式督导工作方案”,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为学校配餐企业食品安全,积极组织各区市局开展了全覆盖检查,市级层面开展了“四不两直”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围绕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为学校供餐的集配企业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主体责任落实、食品采购管理、食品储存管理、食品加工管理、供餐就餐管理、留样规范管理、洗消环节管理、废弃物处置管理、饮用水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10个方面。同步推进山东食链“山餐安”的使用和推广,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智能化程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与执法办案紧密衔接,积极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措施要求等进行严肃处罚。
目前,全市学校食堂和给学校配餐企业主体数1432家(其中8家给学校配餐企业),已组织全部检查完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共发现风险隐患问题335个,行政警告处罚2家,同时抽调6名餐饮服务监管骨干力量,参与了市级为期三个月的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驻在式督导检查组,下沉各区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工作,目前已对148家学校食堂、5家为学校供餐的集配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均督导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徐庆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