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私企民营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乘以60%为基数,缴纳社保。职工社保的缴费基数,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介于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金额缴纳。

当地的平均工资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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