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网络上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情况时有发生,APP常常强制用户授权否则不能使用,甚至出现“不让人脸识别,自己小区门都进不去”的情况,以后这些事情的处理将有规可依了。
1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拟加强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
据了解,《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有9章,总共75条,内容包括拟对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互联网平台运营者义务等。条例明确,数据处理者不得因个人拒绝提供服务必需的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拒绝提供服务或者干扰个人正常使用服务。
《征求意见稿》指出,数据处理者不得因个人拒绝提供服务必需的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拒绝提供服务或者干扰个人正常使用服务。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按照服务类型分别向个人申请处理个人信息的同意,不得使用概括性条款取得同意;处理个人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监护人同意;不得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研发新产品等为由,强迫个人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获得个人的同意;不得通过捆绑不同类型服务、批量申请同意等方式诱导、强迫个人进行批量个人信息同意;不得在个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后,频繁征求同意、干扰正常使用服务。”
另外,当用户提出终止服务或者个人注销账号时,数据处理者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删除个人信息或者进行匿名化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APP或小区物业强制用户人脸识别。此次《征求意见稿》指出,数据处理者利用生物特征进行个人身份认证的,应当对必要性、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个人身份认证方式,以强制个人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