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主题为“新时期重点行业企业合规体系建设高峰论坛”的“东方法治大讲堂”第一期讲坛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召开,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柏华表示,欧盟2021年正式公布的“碳边境调整机制计划(CBAM)”的实质是对碳定价权的争夺,CBAM凭证本质上是一种碳排放凭证。CBAM可能违背最惠国待遇原则,欧洲碳交易机制(ETS)针对欧盟内部货物,CBAM针对欧盟外部货物。
本次讲坛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银行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证券报、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上海市能源研究会主办,上海金融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合规研究中心特别支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办。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