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原标题:我省为下一步节能减排工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力争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5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省汽车保有量的20%……3月10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省印发《方案》,为下一步节能减排工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
在总体要求中,《方案》明确,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锚定发展和生态底线,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强化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双碳”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所提的主要目标由国家下达我省,具体是:到2025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1.83万吨、0.13万吨、0.4万吨和0.13万吨。
根据《方案》,我省部署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城镇绿色节能改造、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公共机构能效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等节能减排九大重点工程。
其中,在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方面,我省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具有海南热带岛屿特色的绿色建筑,提升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水平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等。
在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方面,到2025年,我省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力争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5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省汽车保有量的20%,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6%左右,交通运输碳排放增长控制在合理区间等。
此外,《方案》还从健全节能减排的政策机制、贯彻落实的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