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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持续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禁燃禁放 呵护蓝天

元宵将至,如何为蓝天“减负”?2月2日,记者从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污防办)获悉,我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通过广泛宣传、开展巡查、源头管控等多措并举,持续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守护蓝天“不放假”。

“目前,我们已安排6个督导组分赴市县,继续加大各市县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的督导力度,督促市县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推动今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取得‘开门红’。”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叶红春介绍。

春节前,省污防办发布《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多部门还发布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提出为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做努力,全社会共同营造绿色、环保、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各市县节前还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划定并公布禁燃区域、非禁燃区域,广而告之禁燃禁放相关政策要求。

连日来,我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纷纷行动,全力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让“海南蓝”保持在线:海口开展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公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三亚中心区域内将继续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并提醒市民游客切勿燃放孔明灯;万宁多管齐下,加强万城镇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白沙通过全区域巡查+宣传的方式,宣传禁燃禁放政策,排查违规销售、燃放行为……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署;责任到人,实施三级网格化管理;优化范围,科学合理调整禁燃区域;源头管控,在“禁运”“禁售”上下功夫;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禁燃氛围;强化执法,从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执法力度等方面着力,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据了解,对于春节元宵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质量不达标问题的市县,省污防办将提请省政府按照《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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