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参展商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资料图】

第二届消博会将实施最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展虫”零容忍

7月19日,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组委会发出公告,为做好第二届消博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展会现场秩序管理和“展虫”清理工作,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组委会展务会务部成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及“展虫”清理工作指挥部,拟定了最严格的工作措施。

组委会将与各参展单位在展会期间紧密合作,共同努力,切实维护各参展商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按照公告须知,各参展单位须在展位上备好企业营业执照、备案展品清单、品牌授权证明、展位确认书等原件或复印件,以备相关部门随时前来检查核实。不得展出未经事先备案的展品,不得提前撤展或将展位转租、分派给他人以谋取利益,一经发现将立即采取管控措施,清出展品。

此外,与消博会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内容须真实合法,不做虚假宣传,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各参展单位须积极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与主办方进行取证、询问等工作。展会期间,若有第三方递交书面材料投诉侵权的,须立即在限定时间内提供未侵权证明。若侵权行为经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或主办方查证属实的,其涉嫌侵权的展品将被立即扣留,有关人员证件将被立即注销。

指挥部下设现场联合执法小组和场外秩序维护组,将在布展和展会期间在现场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参会人员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可向馆长或现场联合执法小组等相关工作人员举报。

名词解释

展虫

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经常冒充其他有资质的公司或利用空壳公司报名参展,长期在各种展览会以销售商品为业,特别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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