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北京市生态涵养区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市目前已形成90项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年度任务计划,本市将统筹制定生态涵养区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北京市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指导意见》,将涵盖点状供地内容,拟于2021年12月完成。本市今年计划在生态涵养区新增造林6.1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3.65万亩。此外,本市正稳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正稳步推进
会上介绍,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包括法规宣传普及情况、配套政策文件制定情况和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本月起,执法检查组将赴有关区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深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点水库、产业园区、农村相关企业和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学校、医院等开展执法检查,了解《条例》实施情况。同时,委托生态涵养区各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11月下旬,将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委生态文明委2021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北青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主责部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周密安排、稳步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将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力争突出本市亮点、抓住并解决关键问题,确保“规划”措施有力,形成部门合力,促进全面提升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生态涵养区年度重点任务已形成90项
北青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生态涵养区年度重点任务计划编制方面,已形成90项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年度任务计划,包括62项重点任务、28项结对实事。目前,年度任务计划已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这些任务包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建设任务,推进实施一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重点项目,组织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生态涵养区适宜产业发展政策等。
本市将统筹制定生态涵养区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将聚焦生态涵养区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旅游瓶颈道路及停车场等交通设施、义务教育、基层医疗、养老服务、产业园区等领域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安排实施一批建设项目。下一步,本市将推动生态涵养区用好自身生态优势和空间优势,与平原区在产业和功能疏解、养老服务、休闲度假、应急安置等方面深入对接,同时,鼓励支持生态涵养区之间、生态涵养区与其他区自由交流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切实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年内出台
会上还介绍了一批相关政策的制定进度。“制定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方面,本市将研究制定《北京市关于使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国有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办法(试行)》,拟于2022年12月完成。关于“制定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本市计划于2021年年底启动《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意见》或《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规范》制定工作,拟于2022年12月完成。
关于“制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目前已形成《规划》文本初稿,正在征求各委办局和各区政府意见,拟于2021年12月完成。关于“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拟研究出台《北京市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指导意见》,其中涵盖点状供地内容,拟于2021年12月完成。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计划月底完工
推进生态涵养区园林绿化重点工作方面,本市持续扩大生态涵养区绿色空间,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2021年计划在生态涵养区新增造林6.1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3.65万亩。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开展困难地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计划在6月底完成。
此外,本市积极推进林下经济高效发展,2021年计划完成20万亩任务,目前,已经完成17万亩。本市进一步完善生态涵养区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林长制,完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目前已形成《北京市湿地生态保护补偿管理办法(试行)》(报审稿),计划今年正式出台。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