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刘迎伟28日表示,目前噪声污染逐渐成为影响民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近年来,甘肃通过逐步理顺噪声监管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站点调整建设等措施,并计划制定噪声地方条例,持续“降噪”。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据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快速发展,噪声污染逐渐突出,污染区域由城市扩张到了农村,高铁、城市轨道交通等新型噪声源不断出现,健身娱乐(如广场舞)噪声、室内噪声污染日益凸显,噪声投诉居高不下,噪声扰民现象突出,逐渐成为民众关心的重要问题。
据初步统计,2019年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期间,共接到2643件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其中噪声环境污染类问题占比23.63%,噪声投诉占比排名第一位;去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0945件中,涉及噪声污染的投诉案件占受理总量过半。
“这两组数据充分说明了噪声污染问题的严峻性,噪声污染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是民之所盼。”刘迎伟表示,针对此环境敏感问题,国家文明城市评选标准已将城市功能区噪声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作为其中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评价考核。
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降低噪声投诉率,近年来,甘肃围绕社会生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等方面推进各项降噪措施,持续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目前,该省已基本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
加快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站点调整建设,亦是“降噪”的重要途径。去年,甘肃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800万元在全省市级城市建设135个噪声自动监测站,形成噪声自动监测网,实现噪声的实时监测,掌握噪声的时间和空间分布,为城市声环境质量的管理和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与20多年前相比,我国噪声污染防治的形势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刘迎伟说,目前甘肃尚未出台噪声相关地方性法规,为填补噪声地方立法空白,有效提升监管水平,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该厅已提交甘肃省人大将此领域列为2021年调研项目,并计划于2022年制甘肃省噪声地方条例。(冯志军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