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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李熙临实习生贾煜)8月4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国材率队做客《金色热线》直播节目,相关处室负责人就《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及省级救灾物资保障基本情况进行了解答。

为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切实加强全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

《指导标准》首次确定了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物资救助等6大救助项目,并明确每个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与救助标准。《指导标准》的出台在全国应急系统中走在了前列,在全省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

在救灾物资保障方面,云南首先是完善制度。对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标准和要求、调拨管理程序和时限、使用发放方式和手续、回收物资种类和处置等进行明确规定。建立了“云南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和会商评估,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运转有序、反应迅速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机制。

其次是科学规划,形成了布局合理的仓储体系。目前全省共建成物资储备库139个,初步建成了以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昆明、曲靖、保山、文山、等九个分库为基础,122个县级库为支撑,部分乡镇储备点为补充的仓库体系,基本覆盖了全省多害易灾的地区。

最后是加大了救灾物资的储备力度。目前全省共储备中央和省级救灾帐篷11万顶、棉大衣17万件等30余个品种的救灾物资共130多万件。确保救灾物资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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