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现全面启动202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
日前,青岛市出台《关于明确2022年度青岛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全面启动2022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通知》明确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继续执行一档居民462元、二档居民和少年儿童395元、大学生15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时,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一档居民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20元,二档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40元。
参加2022年度青岛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新入学大学生按照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入学报到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居民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参保人,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从中断缴费之月起按居民医保相关规定享受待遇,保障待遇衔接;其他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当在3个月内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同时,细化参保缴费办理渠道,居民按类办理。第一类是具有青岛市户籍的成年居民,包括通过村居参保的农村居民和通过街道保障中心参保的城区居民。其中,各区市辖区范围内由村居管理的农村居民,由村居统一集中办理参保缴费。城区居民去年已在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无需再到街道办理缴费核定业务,可直接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完成线上缴费。新参保的城乡居民,需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现场扫码或关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第二类是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由学校或幼儿园统一组织办理。其他未入托的婴幼儿,需随街道保障中心或村居办理参保缴费。第三类是持《居住证》参保的居民,可持公安部门发放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参保,务必在集中缴费期到居住地街道保障中心完成参保缴费,过期将无法参加青岛市2022年度居民医保,不能享受2022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此外,职工个人账户金可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费。青岛市职工参保人可用个人账户的卡金余额,为本人、子女、配偶、本人父母和配偶父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在先行参保缴费后,可通过个人手机关注“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我的医保—医保个账—个人账户近亲属共用模块,按步骤从本人的医疗个人账户金中提取已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用至本人的银行卡账户中。(记者 高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