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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河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水利系统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自6月1日8时起,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始汛期值班。

根据通知,水文部门将按有关规定报汛,并做好水情旱情预报预警工作。各地和有关单位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遇有紧急情况,妥善应急处置的同时,及时报告省水利厅防汛值班室和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记者 苑立立 通讯员 任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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