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26次缔约方会议(COP26)进入第四天议程。根据大会安排,11月4日为“能源日”,将有一系列关于终止化石能源使用与投资、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的活动和倡议得以推动达成。

其中,由英国发起的“全球从煤炭到清洁电力宣言”(Global Coal to Clean Power Statement)和英美等20个国家和机构联合发布的全球退出海外化石能源投资倡议 (Global phaseout of overseas fossil finance)是当天的主要成果。上述文件涉及停止海外煤电投资、清洁电力装机增长、煤电退出以及过程中的公正转型。

虽然中国并未出现在上述宣言、倡议的参与名单上,但本着坚持共同但有区别原则的思路,中国正在针对减煤、节能、能源转型进行积极布局。就在一天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提出“对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不低于3.5亿千瓦”等转型目标。

国内外在能源转型上的加速动作,无疑会给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巨大机遇。世界风能协会(WWEA)副主席、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秘书长秦海岩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在全球加速能源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可以通过将能源上原本的资源禀赋问题,转化为我们在可再生能源技术、生产制造能力上的优势。

风电光伏将迎来新的增长点

从COP26前后发布的各项国际谈判成果、各国新公布的转型目标与线路来看,在能源转型上已经逐渐形成了广泛的国际认同。有约40个国家参与的“全球从煤炭到清洁电力宣言”就明确提出,主要经济体在本世纪30年代退出煤电,其他国家在本世纪40年代退出煤电,并加速清洁电力装机的增长。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快能源转型步伐,清洁电力装机需求加速增长,风电光伏等行业将迎来新的国际发展局面。

中国虽然没有像欧洲国家提出明确的煤电退出计划,但并未在减煤方面有所放松。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CEC)7月底公布的数据,到2021年底,中国的煤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100GW。而这其中,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已建煤电机组大约占到了一半左右。《实施方案》提到,新建机组全部实现灵活性制造,设计工况下供电煤耗高于 285 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煤电机组和高于 300 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煤电机组不允许建设投产。除了起到减少煤炭消耗量的作用之外,《实施方案》还提高了自备电厂、自备煤电机组的准入门槛。

在现有煤电机组方面大力淘汰改造,新建机组方面严令提高新建门槛,可见此次《实施方案》所提出的推动减煤降耗的政策力度之强。全球范围内的能源转型,为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风电光伏供应商,在能源领域带来新机遇。

彭博新能源财经中国电力市场分析师魏汉阳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目前在清洁电力领域,除天然气中国没有掌握核心技术外,在风电光伏等领域中国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非常强的竞争力。“虽然今年由于能源电力紧缺等因素,造成像光伏等产业的成本有一定的上升,但放在全球来看,中国本身在制造业上具备优势,再考虑到目前国家在能源电力上涨势头进行一定的管理,清洁电力设备出口的优势还是相对就较强的。”

风电光伏行业在我国历经二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几乎一直都在应对解决高成本问题。2020年以来,风电光伏成本下降成果明显,度电上网电价逐步降低,与煤电上网电价相比,已经基本能够实现平价上网甚至低价上网。秦海岩认为,行业已经可以将目光从降低成本转向扩大产能方面了。

2020 年,我国国内的风电光伏产业就迎来了一轮“抢装潮”。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风光新增装机都达到了历史新高。其中风电新增容量达7161万千瓦,同比增长178.7%;光伏新增容量4820万千瓦,同比增长81.7%。

“能够达到这样大量的新增装机,说明我们在风电光伏的产能供应方面是有一定基础的。”秦海岩还透露了一组数字:目前全球有约90%的光伏组件与60%~70%的风电整机是在中国生产的,而风电的轮毂、机架等机器部件,也有七八成由中国生产制造。

由于全球能源转型大趋势将会带动风电光伏需求量增长,据秦海岩预估,虽然在短时间内还不会产生供需紧张,但大约在5年后,全球风电光伏在产能上可能会发生供应偏紧的情况。“但目前技术路径已经很清楚了,接下来是不断演进的过程。行业已经具备了放心进行产能扩张的条件,接下来只是需要相应的市场和政策信号来调动行业行动起来。”

全球碳市场或有望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在11月2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各国在COP26期间根据巴黎协定第六条,就有关碳市场的规则达成一致。

关于国际碳交易体系的国际协议在过去5年间,由于地缘政治等因素处于长期停滞状态。近期,一向对这项协议持消极态度的巴西已有官员表示准备在国际碳交易方面做出重大让步。

发达国家一直未能兑现到2020年为发展中国家筹集1000亿美元年度气候融资的承诺。如果全球范围内的碳交易体系得以建立,将会给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项目带来巨额投资。

相对于煤电企业来说,风电光伏企业、甚至氢能、CCS等产业都将有机会在“全球碳市场”之下获得更多的“碳”优势,从而额外取得收益用于产业发展。“理论上来说,清洁能源企业可以通过自愿减排认证机制确认自身的减排量,由此更快地和全球的碳市场机制连接上。”魏汉阳表示,风电光伏企业就曾通过《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出卖碳资产、获得了较好收益,但如今这条路基本走不通,且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认证,复杂程度较高,会产生一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相比之下,未来的全球碳市场如果能在机制和程序上予以打通,前路更宽。”

国内有风电光伏企业参与CCER交易的先例,例如三峡能源就曾在2016年就在四川碳市场完成了向四川星明能源出售三峡新能源云南弥勒石洞山风电项目CCER的交易。

秦海岩向21世纪经济报道提到了CCER项目的额外性原则。申请CCER项目需要具备一定的额外性,也就是指相应项目活动在没有外来的自愿减排交易支持下,难以正常运行。在成本相对较高的阶段,由于具备一定的额外性,风电光伏项目可以参与到CCER中。但现在风电光伏的成本降低而具备了经济性、额外性较低,按照现在的申请到CCER项目的难度较大。“未来风电光伏还能否被纳入CCER范围之内进行交易,还需要看国家在制度设计上如何设置。”

CCER机制在国内碳市场已经有了制度上的新进展。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CCER正式纳入全国碳市场抵消。

魏汉阳表示,目前全球、跨国、跨资产类别的相关机制还有待打通。整体来看,此次COP26在全球碳市场上的谈判主要还是起到“破冰”的效果,并不会在现阶段发生全球各个区域碳市场的互联互通。“单凭现有信息,即使能实现对接也要大约在2025年前后了。”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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