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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即日起,该厅在全省开展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农业国贸基地)创建申报工作,旨在促进海南外向型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农产品贸易特别是出口带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农业贸易转型升级。
该厅主要围绕今年以来海南省特色优势农产品,聚焦生产、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等环节领域,认定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生产标准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认可度高、综合服务水平高的省级农业国贸基地。
据悉,获得认证的企业将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和宣传推介和出口精准服务。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将对获得省级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的主体给予不高于30万元奖补。
申报条件:
一是以2020—2022年年均出口额计,加工型基地应达到200万美元以上;贸易型基地应达到300万美元以上;生产型基地应达到50万美元以上。对脱贫地区组织申报的出口特色鲜明、联农带农作用显著的基地,可适当放宽标准。申报服务贸易型基地的经营主体,应有在境外开展或向境外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业务;原则上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农业服务出口额(或境外农业服务营业额)不低于50万美元。
二是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已在海关部门注册备案(产品无备案要求的除外);在境外开展农业生产服务业务且有投资实体的,应按照规定已在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对外投资备案;鼓励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内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三是近3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因失信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
申报主体:一是经营主体自主建设的基地;二是政府主导的跨村跨镇跨县的区域性基地。主要包括生产型、加工型、贸易型和服务贸易型四类。
生产型基地:以种植、养殖原料为主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初加工基地。加工型基地:以收购、进口、采捕原料加工为主要业务的基地。贸易型基地:以向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综合性贸易服务为主的基地。服务贸易型基地:从事跨境农牧渔业生产性服务或对外提供种业、农资、农机、培训等涉农服务业务的基地。鼓励包含其中两种类型以上的复合型基地申报,申报主体可结合自身突出优势,明确主要类型。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受理辖区内出口经营主体申请及跨村、跨镇联合申请,省属经营主体和跨市县联合申请直接报省农业农村厅。收到各市县农业农村局书面推荐意见和申请材料后,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认定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