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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儋州市、琼海市反馈督察情况。

去年10月至11月,省第五、第六督察组分别进驻儋州、琼海两地开展2022年第二批省级环保例行督察。进驻期间,两个督察组对包括市领导在内的144名干部开展了环保问卷测试,查阅资料677件,现场检查点位445个,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427件,曝光2个生态环境问题负面典型案例,形成2个督察报告和2个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扎实、全面完成了督察进驻任务。

督察反馈情况指出,儋州市存在工作机制还待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生态环境问题;琼海市存在水环境治理形势严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问题突出等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组要求,儋州、琼海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反馈后的4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开。此外,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上述两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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