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研究起草了《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提出,组织开展严打“百吨王”和跨区域、跨部门“异地联合检查”两个专项行动,降低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安全事故风险。
2017年11月以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和公安交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国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力遏制,多头执法、重复罚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路治超执法形象明显改善。但在联合执法推进过程中,少数地区还存在工作权责不明晰、协作机制不健全、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影响了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效果。
本次《意见稿》的总体思路为:实施一个“联网管理”。通过加快推进治超系统和公安交管系统联网对接,实现治超联合执法业务全面联网管理和线上办理,破解信息共享不充分、执法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推动规范执法,提高联合执法效能。
实施两个“相互监督”。通过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相互监督电子抓拍、处罚记分、源头监管、联动管理等落实情况,推动治超联合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开展两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严打“百吨王”和跨区域、跨部门“异地联合检查”两个专项行动,降低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安全事故风险。
推动六个“全面落实”。力争通过2年左右的努力,推动定点和流动联合执法模式、联合执法工作流程、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处罚记分、源头监管和联动治超工作基本落实到位。
《意见稿》还提出了7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
关于定点联合执法。对公路超限检测站标准化建设、联合执法工作模式、联合执法工作流程、严格依法实施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关于流动联合执法。规范了流动联合执法模式,明确了流动联合执法重点部位。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健全协作机制,不定期联合开展流动检测。
关于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执法。提出了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要求,严肃查处擅自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和驳载等行为。
关于重点货运源头监管。提出了加快推进重点货运源头清单管理,加快推动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设备,健全完善货运源头联合倒查机制,从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关于联网管理。提出了建立完善治超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加快推进联网建设,实现治超系统与公安交管系统互联互通和协同办理。
关于联动管理和信用治理。明确了严格实施联动管理和强化信用治理的有关要求,公安部门汇总违法超限超载信息,推送给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实施处理。
关于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提出开展“百吨王”专项治理行动和异地联合检查专项行动,推动提升联合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