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新疆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转移接续手续,等待时间大大缩短,由原来4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7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了给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医保服务,医疗保障系统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模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资料图】

减环节

提速医保转移接续

通过3项措施,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缩短办理时限是其中一项。除此之外,还简化办理手续,取消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中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材料的要求。

优化办理方式,参保人不再需要转入地、转出地两边跑,可自主选择在线上办理或到转入地和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就近办理,并可随时在网上申请并查询办理进度。依托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省级数据集中优势,疆内关系转移接续变更为疆内自动接续,只需办理个人账户归集业务。

一站办

推行医保服务“一窗通办”

“一窗通办”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率。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窗口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让群众进一扇门、取一个号、在一窗办。

减跑动

推进医保服务“网上办”

推进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依托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单位网厅”实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等医保领域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提高网办率,方便参保群众、参保单位网上办事。

优流程

便利异地就医备案

8项措施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方便群众多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人员住院前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指引下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院结算前完成登记备案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发生急诊抢救时,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为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也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

具备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在开通相关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优服务

便捷群众医保信息查询

参保群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网厅或地方医保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缴费记录、个人医保账户、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医保药品目录等信息查询。

在医保经办大厅和有条件的银行营业网点、社区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等场所设立医保自助区,方便群众查询个人缴费、账户余额等医保信息。

“刷脸”付

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

推动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参保群众不需持实体卡,凭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或刷脸就可以看病买药,方便群众就医购药。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系统在确保十六项医保便民措施落地见效的同时,将持续优化医保便民服务,有效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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