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几乎所有的小区,单元楼楼层都有公共通道,方便市民通行。但在实际中,有些业主为了方便,会在这些公共区域放一些自己家的东西,其中最多的就是鞋柜了。不久前,家住望江苑的一位市民就向记者反映:邻居将鞋柜摆放在楼道的公共区域,不但影响其他业主,也存在安全隐患。其实,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占用公共区域摆放各种物品并非个例,对此,律师提醒,一定要以合理使用为限度。

望江苑业主 开启楼道之争

“我母亲住在望江苑3号楼,她家隔壁的业主将单元楼公共区域的栏杆私自外移,并将鞋柜摆放在公共区域。”这位市民表示,鞋柜对着她母亲家的厨房,“这样的做法,不但给我们通行带来不便,挨着厨房也存在安全隐患。”这位市民将此事反映给小区的物业公司,但是协商后,一直没有达成一致。“特别是外移的栏杆迟迟没有归位,邻居也不愿意承担可能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责任。”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望江苑3号楼一单元,该单元为两梯四户,其中中间两户公共区域,根据设计向里面缩了1米,门口有约两平方米的公共面积。在该单元8楼,记者发现这块区域加装了防盗门,把这块公共区域占为己有。同时,在过道上放置了鞋柜,也占用了公共区域。记者随后在该单元上下看了一遍,发现从一至十层,仅四楼与八楼加装防盗门,占用了公共面积。

对此,望江苑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3号楼的这一情况,他们是知道的“经过多次协调,目前,两家业主已经签订了协议,将鞋柜从公共区域移走,但是外移的栏杆暂时不恢复原位。”

楼道摆鞋柜 这并非个案

其实,望江苑的情况并非个案。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很多小区的业主都会在自己家门口摆放一个鞋柜。有时几个邻居都摆放,不影响通行,大家彼此也没有意见。但一些业主不仅在门口搭建鞋柜,还会在楼梯口摆放纸盒,因为占用消防通道,业主投诉相对比较多。

记者走访了市区多个新老小区,发现家门口摆放鞋架或鞋柜的现象比较普遍。在一些老旧小区,特别是没有电梯的小区,不少住户家门口还会摆放很高的鞋盒或鞋子,有的住户门口甚至摆放了两个鞋架。在一些有电梯的小区,特别是住户比较多,过道相对比较狭窄的小区,中间户摆放鞋柜,会影响通行,一些业主则在楼梯口摆放杂物,儿童推车、自行车等等。虽然平时通行不受影响,但是如果碰到紧急情况,还是会影响消防通道。

合理或侵权 业主看法各不同

楼道摆放鞋柜现象普遍,芜湖多个小区物业公司每年也都接到很多类似投诉。一般来说,通常物业会进行协商,但效果往往不好,有些小区的业主甚至还为此对薄公堂。对于是否可以在公共区域摆放鞋柜,业主的观点也是完全不同。

“我家房子面积本来就不大,在门口摆放一只小型鞋柜,进门换鞋也方便,也不影响其他邻居,而且虽然是公摊面积,我自己也掏钱了,所以我认为这个应该是合理的,物业也要给予人性化管理。”家住左岸的方女士表示,在该小区,居民在公共区域摆放鞋架或者鞋柜已经心照不宣。“只要不影响通行和消防,我认为完全可以,频繁投诉也会影响邻里关系。”

“其实,我是非常反感在公共过道摆放鞋柜鞋架的。我买房子,肯定也非常在意小区的整体环境。”家住华强广场的郎女士表示,业主如果都在公共区域摆放鞋柜和鞋架,肯定影响美观和小区的品质。“当然也存在消防和安全隐患。,每位住户都应当遵循文明准则,即使房屋面积有限,应该也不差一个鞋柜的大小,完全可以在入户或者阳台定制一个鞋柜。”

虽说是公摊 要以合理使用为限度

“根据相关规定,其实楼道等公共区域额是不允许堆放杂物等,包括鞋柜和鞋架,每年我们收到的投诉也非常多,也会苦口婆心的上门劝说,甚至也下书面通知,但是很多业主并不当回事。”在采访中,不少物业公司均表示,因为物业没有执法权,所以业主大多不理不睬。

对于这种行为,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祥强介绍,《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中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同时,李律师也表示,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那么过道属于业主自己房屋之外的共有部分,是可以进行使用的,但是对于这样的使用是要以合理使用作为限度,比如放置鞋架是在业主自己家门口,没有特别的异味,且对邻居的出行不构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安全逃生通道的情况下,这样的使用是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常情的。“可能会有人认为过道是属于公共区域,业主放置鞋架就是侵犯了共有权,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偏颇的。”李律师解释称,权利的使用是不要妨碍他人,需要结合实地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合理使用是关键。

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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