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云南网讯(记者浦美玲)日前,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岔河乡青河村委会岔河村民小组18.25亩集体土地成功入市交易,成为自全国深化试点公布以来云南省首宗入市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3月,峨山县入列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该县敢闯敢试、积极探索,以民为本、破解难题,努力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
峨山县严格坚持“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能搞商品房开发”原则。在入市形式和条件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形式包括使用权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入市地块应具备产权明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九项具体条件,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格通过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估价机构进行市场评估,原则上出让起始价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70%。该县制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由岔河村民小组完成拟入市宗地勘测定界、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补偿、依法申请取得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规划条件,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确定入市价格,并取得备案号。经民主决策并公示后,由岔河村民小组报乡政府初审、县政府核对,委托土地交易机构公开交易后,土地所有权人与土地竞得人签订书面合同。
推进过程中,峨山县探索了两项重点机制。其一,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设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由县财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按不同用途土地增值收益的20%—50%征收,并全额上缴县财政,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土地前期开发等支出。其二,保护农民集体和个人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愿用、会用入市土地的权益保护机制,首宗入市的土地由云南滇一服饰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土地出让方式以212万余元竞拍入手,按规划在此投资建厂生产服饰,土地使用权限为50年,和国有土地一样能做抵押贷款。
峨山县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宗土地出让价款全额归村集体,村上不仅有了集体经济收入,且土地所有权同样归集体所有,50年到期后可以收回再拍卖,引入的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还能给当地提供300多个劳动岗位,农村劳动力能就地打工增加工资性收入。为使该宗土地达到“交地即交证”,峨山县启动联合审批,计划于8月中旬向企业交付土地时同步核发不动产证书、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