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关于2022年云南省级健康企业名单的公示》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截图

详情如下↓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2年云南省级健康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健康云南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健推委办发〔2021〕4号)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健康企业申报和现场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估程序,省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州(市)推荐的省级健康企业的申请资料进行了“符合性”审查并开展了现场评估工作。经审查评估,云南磷化集团尖山磷矿分公司等21家单位达到省级健康企业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专家组审查及评估意见均为“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或当面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刘灿0871-67162714

省疾控中心漆骏0871-63631983

附件:2022年云南省级健康企业名单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3日

具体名单如下↓

2022年云南省级健康企业名单

知道多一点

根据《云南省健康企业建设评估细则》,健康企业要近3年内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和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等事故,未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企业过失造成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没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按照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和其他要求开展了“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健康企业要依法落实各项职业健康相关制度,包括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与安全操作规程等核心制度等。

《评估细则》要求,健康企业要根据自身条件制订员工健康检查计划,至少每两年提供一次覆盖全员的健康检查;加强对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和照顾,女职工较多的企业要按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母婴室等辅助设施;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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