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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昭通市印发《昭通市帮办代办服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昭通市企业联络员制度实施办法》《昭通市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切实提高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高层次人才等对象服务效率,推动重点项目、产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

《昭通市帮办代办服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服务范围、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工作要求。该制度为重点项目、社会投资项目提供咨询、审批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为特殊人群(高层次人才、老年人等)提供咨询、指引、陪同办理、上门代办等帮办代办服务。自愿委托、无偿服务。重点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特殊人群均可申请帮办代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事项外,一律免费提供,不得人为设置关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做到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便捷高效、主动服务。对属于帮办代办范围的事项,即时受理、快速承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对不属于帮办代办服务范围的事项,说明原因、做好解释。上下联动、协同服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县分级落实帮办代办服务,相应审批服务部门协同办理。县级审批的项目(事项),由县级帮办代办中心负责;市级审批的项目(事项),由市级帮办代办中心负责;省级及以上审批项目(事项),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对接。

据悉,昭通市将组建帮办代办队伍,通过选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和3个省级开发区成立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中心,建立协同、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机制,组建专门队伍,设置专区专窗,针对不同群体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便利化服务,重点项目实行代办专员制,1个项目(事项)明确1名代办专员,特殊和较复杂项目(事项),按需配置代办专员;强化帮办代办队伍建设,按照“觉悟高、作风正、业务精、能力强、态度好”的原则,调整充实帮办代办服务人员;制定帮办代办服务流程,各级帮办代办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及时研究回复,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并告知原因。对符合条件的,按相关流程办理。

该市实施《昭通市企业联络员制度实施办法》,旨在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大提升和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千名领导挂千企、当好暖心店小二”主题活动,真诚倾听企业意见建议、真心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真情助力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架起联络企业“友谊桥”,打造服务企业“先遣队”,开通问题办理“直通车”;实施《昭通市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着力解决涉企检查频次多、程序繁、效率低的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正常发展。

云南网记者 谢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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