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于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南京海关3日公布,试点首月,共验放了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和申报清单2493票,货值1291万元,苏州、南京、南通、无锡、宿迁、淮安、盐城、徐州等8市跨境电商企业踊跃参与。

此次新政,海关将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的贸易形式纳入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包括“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两种模式,将近年来在跨境电商B2C(零售)领域的创新监管经验推广到B2B领域。

试点首月,江苏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货物为智能割草机、人造草坪、吸尘器、床垫、家居用品等商品,出口至瑞典、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

江苏是制造业大省,对跨境电商出口新政,进出口企业踊跃尝试。

在南京锦盛合供应链有限公司,每天都有各类制造商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往全球各地。“我们出口的商品一般都属于品类多、单量大、单票货值低的类型。通过跨境电商B2B模式,能节省不少申报时间。”公司负责人杨磊介绍。7月以来,该公司通过“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申报了3批货物,室内拖鞋、夹克、花洒等小商品通关后直接搭乘货机发往海外市场,出口货值共计50.79万元。

目前,江苏共有10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占全国9.5%),其中6个城市享受进口试点城市政策(占全国7%)。2019年,江苏省跨境电子商务验放进出口清单增长9倍,进出口额增长4.6倍,跨境电商已成为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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