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庆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今年国庆节期间,自10月1日0时至10月8日24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请相关企业合理安排运输工作。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视通行情况在天津界内高速公路范围内采取货车临时管控措施,请广大驾驶人关注“天津交警”“天津高速交警”官方微博,时刻掌握道路通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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