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世界海洋日前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7日发布消息称,为做好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美丽海滩共建行动的通知》,落实海滩清洁属地责任,建立完善海滩(岸)保洁机制。

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19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9年,广东省近岸海域242个监测点位年均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7.2%,劣四类比例为6.3%。劣四类水质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河口海湾,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据介绍,美丽海滩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一批“2020年广东美丽海滩共建行动”9个试点海滩名单已于5日公布,分别是深圳市官湖沙滩、珠海市南沙湾沙滩、珠海市香炉湾沙滩、汕头市南澳县青澳湾沙滩等。目前,广东省海滩(岸)仍然存在的垃圾污染和保洁机制不完善、清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试点为带动,组织开展共建美丽海滩示范工作,全面推动保洁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县(区)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调动镇、村、街道和生产经营者等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各海滩、各岸段保洁承担单位,并加强海岸和海漂垃圾监视、监测和监督,对违法行为及时开展调查、处理。

此外,广东将积极组织社区民众、环保志愿者等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海滩清洁活动,确保活动有影响、有带动、有成效。通过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和宣传报道,提高民众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美丽海滩建设,推动海滩清洁工作的落实。(王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