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迎来了重大利好。日前,15届148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广州市将推出6个方面含金量极高的扶持措施,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高新技术企业则是其中的翘楚。然而,由于创新活动周期长、研发资金需求量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活动会不同程度地受到融资的约束。尤其在初创期,如果创新“种子”无法顺利“抽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活力会受到抑制。所以,作为技术创新领域最具潜力的企业主体,高新技术企业往往需要政府遵循其生命周期的阶段性给予政策扶持。

《扶持办法》明确,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当年度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度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在有效期内),自该办法实施之日起,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的,还要额外奖励10万元。此外,市科技局对获立项的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会给予每个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经费支持。这些举措充分考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生命周期,以财政奖励资金作为“种子基金”,带动投资者加大投入,壮大创新实力。

加快技术创新,既要激发创新的内生动力,又要着力打通“创新链”。在这两方面,《扶持办法》都有重点关注。为了增强发展内驱力,该办法提出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高水平企业研究院,市科技局给予相应的科研项目支持,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为了激发企业展开全链创新,该办法支持龙头高新技术企业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建立创新联合体,组建企业类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通过再造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将获得更大的发展。  (杨博)

推荐内容